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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罚单电子支付

该网站允许您在线支付交通罚单。

北马里亚纳群岛司法机构 ePay-it 免责声明


在支付交通罚单之前,请阅读此内容。

所显示的信息来自官方记录,但并非涵盖所有公开的法院记录信息。机密案件、密封案件和密封文件均无法在线查阅。北马里亚纳群岛司法部已尝试通过屏蔽包含社保号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的电子数据字段来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在线支付需要填写交通罚单接收人的姓氏以及投诉和罚单编号。对于无人看管的停车罚单,可能需要填写登记车主的姓氏。如果您不知道交通罚单编号,请联系高等法院书记员办公室:
  • 古玛胡斯蒂西亚(塞班岛) :(670) 236-9766, (670) 783-8522
  • 科顿天宁岛: (670) 433-0489
  • 罗塔中心胡斯蒂西亚:(670) 532-9411
如果您最近收到交通罚单但无法在线访问,请拨打上面列出的号码联系高等法院书记员。

信用卡付款和费用
交易只能通过使用 Visa、MasterCard 或 Discover 信用卡或借记卡进行处理。
请注意,所有付款均需支付 2.75% 的信用卡手续费和 5.95 美元的手续费。按月分期付款,每笔付款均需支付 2.75% 的信用卡手续费和 2.95 美元的手续费。罚款和费用需全额支付。

放弃出庭和认罪
如果您继续支付交通罚单,即表示您确认已阅读、理解并放弃受审的权利,并特此对罚单中指控的违法行为认罪,且认罪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您还放弃听证的权利,并承认保释金可能被没收,以代替罚款。此外,定罪记录将被发送至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机动车辆管理局或驾照签发州的相关官员。如果您愿意,可以先亲自到高等法院出庭,对此事提出异议。

豁免授权
继续支付交通罚单,即表示您特此声明,您是被支付罚单的本人,或经罚单上所列个人授权的人员。您理解,如果您并非被支付罚单的本人,或经罚单上所列个人授权的人员,我们可能会对您采取法律行动。

在线支付罚单
某些交通罚单无法在线支付。如果罚单规定的处罚可能包括监禁,或违规处罚受《交通法典》第9卷第7112(b)条管辖,被开具罚单的人必须亲自到高等法院出庭。
任何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在法院管辖范围内,曾犯有一项或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或已签署认罪协议,均不得出庭接受交通书记员的审讯,除非法院根据适用于特定违法行为的一般命令允许出庭。北马里亚纳群岛司法机构保留随时更改或暂时或永久停止在线支付服务(包括费用)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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